| 备受关注的“周正龙案”27日上午正式开庭。周正龙在庭上坚称“华南虎照片造假过程中”所有行为都是其独自进行的,并没有其他人参与,但涉及细节问题时,周正龙大多回答不知道。陕西旬阳县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两罪并罚,判处周正龙两年零六个月——在程序意义上,轰动一时的华南虎大戏就这样收场了。
选择在一个举国关注神七宇航员出舱的日子里,开庭审理另一个全民关注的华南虎事件,机缘巧合背后的一番良苦用心,确实意味深长。自然,有关方面是希望这次审判的社会影响越小越好——漫步太空才是值得关注的大事,一个农民造假骗钱根本不值一提。但是有关方向显然低估了中国民众对于正义与真相的孜孜以求和对于法治理想的不懈追寻。
从“华南虎事件”到“周正龙案”,不仅意味着事件内涵和外延的大幅缩减,同时也意味着虎照风波已然从一个公共社会事件和公共娱乐事件上升为一起公共法治事件。一起原本平淡无奇的造假案,经过历时一年多情节离奇的公开演出,已经获得了非常巨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尤其是当“周正龙不可能是一个人在战斗”已然成为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常识”时,“周正龙案”必然无可选择地成为考验中国法治的典型标本——公众期待从“周正龙案”中看到的,不仅有虎照背后的正义与真相,更有法治的水准和力量。
如果有关方面能够看到并且重视“周正龙案”的法治标本意义,那么就绝不会把它当做一个“很小的案件”来草率处理。当然,旬阳法院嘴上说这是一个“很小的案件”,实际上却相当重视并且为此做好了充分准备——只不过,法院并没有当作一个“很大的案件”来从“弘法普法”的角度重视和准备,而是当作一个“很特殊的案件”来“特事特办”地重视和准备。
首先,说是“公开审理”,却“公开”得让人感觉很别扭。尽管“公开”,但并非人人可旁听,因为“座位有限”所以要“择优旁听”,但法院“择优”的标准是什么,何所谓优劣,公众一无所知,以至于周正龙的妻儿都被当作“劣质听众”而被淘汰出局了;本来还有个补救的办法,那就是向公众现场直播庭审实况,可法院却在法庭内采取屏蔽设施,严格规定旁听者“不得携带手机;不得携带录音、摄影、摄像器材”。
再者,关于周正龙是不是“一个人战斗”这个公众最关注的问题,法庭满足于周正龙的“坚称”,而对于其在造假细节问题上“大多回答不知道”,并没有寻根问底的打算,这实际只能加重公众对于“合谋造假”的怀疑。周正龙坚称“一个人战斗”,大概有这样几种可能:一是周正龙为人耿直,不愿意牵累帮助PS照片的朋友;二是别人对其有所许诺,周正龙以两年零六个月的短时牢狱换取更大利益;三是周正龙可能准备写本《拍虎那点事儿》的畅销书,为了增加图书销量,此时暂且按下不表……唯独没有可能的是,“大多回答不知道”的周正龙自己PS了照片。不知道法官是否已经告知自称法盲的周正龙,这样做可能会增加一条包庇罪呢?
法槌落下,本该意味着平纷止争,却再次引起一片争议,这究竟是法治的代价还是法治的悲哀? |